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参考指引(试行)》的通知和《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版)》约定内容,暂停赤壁国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支付。特此公告!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