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6-03【打印文章】
赤壁市官塘驿镇卫生院:
我中心于2026年5月14日对你单位进行协议履行核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违规违约情形:你院随阳分院存在低标准入院、挂床住院,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权益影响较大。
你单位7日内未提出申诉意见,依据《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6年版)》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你单位采取以下协议处理措施:自2026年5月20日起中止官塘驿镇卫生院随阳分院住院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如对本协议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赤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