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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1-30【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负责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工作部署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3、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4、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与监管,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负责编报本部门财务与年度预决算。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直属机构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本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负责异地就医服务经办工作、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初审以及制定协议和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的管理与指导。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乡镇(办)及以下行政区域内的医药机构的医疗管理与服务;负责医疗保障信息数据变更的采集上报;负责医疗保障相关信息查询、参保登记、门诊慢性病等相关业务的初审及资料收集、辖区内基金核查及医保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

2、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网络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建设医疗保障数据中心,开展大数据分析,实施智能监控、医保数据统计,承担参保(变更)登记、申报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参保人员信息更新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相关业务指导。

3、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制定和日常管理及医保基金支付工作。具体承担稽查、核实医保基金的政策落实与执行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分析、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相关业务指导。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0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56人,退休人员14人,其他人员2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全面落实湖北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一人一档”数据库。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医保的惠民政策、身边故事,鼓励引导群众主动积极参保。

2、稳妥落实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以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为基础,认真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准备工作,增强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3、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动态参保全覆盖,落实常态化医保综合帮扶措施。

(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加“咸惠保”,在咸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差异化发展,鼓励“咸惠保”保障范围将更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个人充分授权和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为有需要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医保+商保”一站式清分结算服务,提高核赔效率。

(三)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1、规范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编制2026年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规范基金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支付流程,确保基金支出合理合规。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运行态势和风险点,及时发现和处置基金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

2、促进规范医疗行为和合理用药。坚决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对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应配尽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全方位开展检查稽核,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欺诈骗保行为,集中打击性质恶劣的欺诈骗保案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筑起基金监管的严密防线。

3、健全医保药品耗材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药品耗材追溯码接入率、扫码率达到100%,做到对医保药品耗材采购、入库、销售、医保支付全过程追溯。对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零容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合理使用。

4、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建立健全线索管理机制,对国家、省局、市局下发的核查线索,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闭环处置。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线索,组织抽查复查,确保线索核查到位、问题处理到位。建立健全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人员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在医保定点资格、医保支付、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失信成本。

(四)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1、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在咸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2、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咸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整合医保、卫健、民政数据资源。协助开展失能等级精准评估,扩大待遇覆盖范围。优化长护服务供给,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护险产品。

(五)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1、积极推动DIP支付方式改革高水平落地。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对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结余留用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2、全面落实省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制度。做到业务流、基金流、信息流“三流”协同,实现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全覆盖。

(六)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1、扩大医保码“全场景通”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诊、结算、取药、取报告等全场景的覆盖与深度应用。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并逐步将应用优势向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内基层单位延伸。

2、推进IOT终端设备在两定机构覆盖。加快推进IOT终端设备部署工作,为多元结算方式提供硬件支撑,通过智能终端切实提升结算效率与就医体验。

3、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针对基层定点医药机构(村卫生室、诊所等)应用能力薄弱环节,开展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与实操演练,手把手指导全流程操作。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不同层级两定机构间资源共享与经验互鉴,实现优势互补。

(七)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引导医药产业良性竞争、差异化创新发展。深入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面落实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

2、推进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直接结算工作。组织全市所有参与集采的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湖北省结算监测系统”结算账号登记及信息完善工作,开展系统操作专项培训,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优化集采药品、耗材直接结算流程,简化预付金拨付、结余留用资金核算审批环节,压缩资金拨付周期,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回款效率。

(八)深化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提升经办服务规范性

1、健全内部岗位与评审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录入、审核环节分离工作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常态化督导各定点认定医疗机构,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实现从申报到结果出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与时效控制。

2、深化“免申办”与病种下沉服务。持续扩大门诊慢特病“免申办”的病种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备案病种全部实现“免申办”。进一步推动更多病种认定权限下沉至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对住院期间已明确诊断、符合标准的患者,实行“出院即享”待遇,最大限度方便参保群众。

3、全面开展精准化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展面向医保经办窗口人员、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人员的专项政策与操作培训。重点解读病种准入标准、认定流程、待遇政策及系统操作,确保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准确理解、统一执行政策,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偏差。

4、落实评审认定结果主动告知工作。建立结果告知机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认定结果。认定通过的,明确告知其待遇标准、享受周期及使用规则;未通过的,详细、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供后续申诉或再次申报的清晰指引,确保结果告知“零遗漏”、沟通服务“有温度”。

(九)持续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

1、落实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切实减轻患者家庭医疗负担,增强个人及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全面深化应用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努力打造幸福医保、便捷医保。

2、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经办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引导规范合理上转,促进顺畅便捷下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办理方式,强化承诺制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备案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和连续性,给患者提供系统连续的诊疗服务。

3、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实现“方便办”,推进“高效办”,深化“网上办”,落实“跨省办”,持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用心打造赤壁医保特色品牌,不断增强参保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医保便利度、获得感。持续推进医保服务事项下沉,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优化医保服务办事流程,对医保经办服务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即来即办”,提倡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力争线上办件率达80%。

(十)优化医保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更加惠民利企

1、加强两定机构医保协议服务管理。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医保服务协议条款政策知晓率,引导医药机构合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2、科学规划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通过“优化增量、调整存量”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动资源配置结构优化。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全面推动定点零售药店精细化管理,建立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及退出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十一)提升购药便利度,攻坚集采药品“三进”“最后一公里”

1、精准开展系统培训业务指导。重点针对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集采政策培训及业务指导,提供“一对一”或“点对点”的业务指导,协助其规范完成省药械采购平台注册、资质审核、交易操作等全流程工作,推动更多社会医药机构规范参与集采。

2、协调保障药品配送体系网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对接主流配送企业,协调配送企业优化供应网络,切实提升对偏远、零星订单的响应与服务能力,保障集采药品特别是慢性病常用药在基层的稳定供应,减少断供、缺货现象,让集采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十二)激发医改创新活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

1、全面优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申报与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对公立医疗机构新增项目及价格调整申请的初审职责,统一规范初审材料清单,规范初审标准,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和科学论证,大幅简化流程、压缩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效率,减轻医疗机构申报负担。

2、强化价格调整与医疗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协同。将价格管理作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和技术发展的重要杠杆。对临床疗效确切、患者受益明显、经济合理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加快审核进度,合理确定价格,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引进和应用。同步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严禁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十三)落实医保兜底保障,夯实乡村振兴健康帮扶基础

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群众医疗保障工作。全力实施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落实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落实好依申请救助制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十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群众知晓率

积极推进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将“被动答复”转变为“主动宣讲”,开展多种形式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围绕医保制度、打击欺诈骗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等重大工作举措,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咸宁市制定出台的人民群众应当知晓的医疗保障基本法规政策和权益保障待遇清单。

(十五)党建引领品牌赋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党建铸魂强政治,筑牢忠诚担当根基。以党建引领铸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十五五”目标,坚持严的基调管党治党,精准对接省、咸宁市、赤壁市各级工作要求,确保党中央部署在医保领域落地见效。扛牢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腐”,为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2、品牌赋能提本领,锻造干事创业尖兵。深化干部素质提升,聚焦学习力、攻坚力、执行力“三种能力”建设:精准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工作效能;紧扣赤壁市民生改革重点,破解医保基金监管等难点问题,内外协同挖潜增效;树立正确政绩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任务落地。对标省、市标准抬升标杆,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信访积案化解、保密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3、严纪正风转作风,夯实为民服务保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推进,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与风腐同查同治,强化权力全流程监管。以党建品牌创建凝聚合力,激励干部遵规守纪、改革实干,为赤壁医保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批复的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属本级预算单位。

其中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二级单位: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财务均由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本级统一核算,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公开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经费拨款(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741.0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收入预算174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1.05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支出预算17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37万元,占58.61%;项目支出720.68万元,占41.3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4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6万元,增加8.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37万元;项目支出72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增加医保基金项目430万元,具体明细:增加了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险项目预算160万元,资助低收入人群参保“咸惠保”项目预算11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预算1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国无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5.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0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23万元。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83万元,其中:办公费7.08万元、印刷费0.56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3.42万元、邮电费3.36万元、物业管理费1.51万元、差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3.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1%,比上年减少9.3万元,减少9.04%。减少原因:2026年在编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万元,用于采购复印纸。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采购需求。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2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60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增减。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20.68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成本指标:项目总预算136万元。

质量指标:执行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

社会效益分析: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医保参保率,简化医保报销流程、使群众就医结算更便捷,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强化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效能,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显著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2)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险项目:

成本指标:项目总预算160万元

质量指标:医疗费用报销及时率不低于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

社会效益分析:副县级退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率达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副县级干部满意度超过95%。

(3)资助低收入人群参保“咸惠保”项目:

成本指标:人均补贴标准为99元/人

质量指标:执行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

社会效益分析:低收入人群“咸惠保”参保覆盖率达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资助对象政策满意度超过95%。

(4)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

成本指标:项目总预算160万元

质量指标:医疗费用报销及时率不低于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当年12月底。

社会效益分析: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率达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离休干部满意度超过95%。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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