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
赤减办发〔2020〕5号
赤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
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区):
《赤壁市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实施精准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需要。
2020年7月31日
赤壁市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
2020年3月、5月、6月、7月,赤壁市遭受了风雹、洪涝灾害,导致农村部分危房倒损,为了帮助依靠自身力量恢复重建住房有困难的农村住户开展恢复重建,确保解决受灾户住房难问题,特制定《赤壁市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
一、救助方针和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总方针,充分发挥和调动受灾群众的主观能动作用,以倒损房户自建、自修为主。实行自建、购买、援建和帮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二、资金来源
鄂财建发【2020】87号(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中安排40.96万元)
三、使用范围
用于2020年风雹、洪涝灾害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修缮。
四、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
倒房重建救助对象:因自然灾害导致唯一生活住房倒塌或损坏需要重建或修缮的农村居民住户,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经市应急管理局核查确认,此次恢复重建(修缮)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共129户,其中:重建12户,修缮117户。
(二)救助标准
重建及修缮救助标准: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51号)。
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1、12户重建:按20000元至35000元标准救助;
2、55户严重损房:按1000元至4000元标准救助;
3、62户一般损房:按300元至500元标准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一是严格确定恢复重建救助对象。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严格审批的原则,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市定的方法确定恢复重建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二是要与倒房户签订恢复重建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建房面积、救助资金及完工时间。三是乡镇审批结果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乡镇都要建立规范的倒房恢复重建台帐,做到一户一档。
(二)加强资金管理。倒房恢复重建(修缮)救助资金一律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倒房重建分2次发放,第1次发放倒房重建资金160000元,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再发放145000元,严重损房和一般损房(修缮)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户。对由乡镇主导、村民委员会组织代(帮)建或修缮的倒损住房户,救助资金可直接划转到村民委员会恢复重建专用账户。
附:1、因灾倒损房救助资金分配表
2、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
2020年因灾倒(损)房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类 型 |
资金安排 |
备 注 |
倒房重建 |
30.5 |
第一次发放16万元、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再发放14.5万元 |
严重损房 |
8.2 |
一次性发放到户 |
一般损房 |
2.26 |
一次性发放到户 |
合 计 |
4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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