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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7打印文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市安委办、市消防专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冬春季节严峻火灾形势,始终坚持“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工作原则,紧盯重点场所,聚焦致灾因素,突出关键人群,固化“四联”协作机制,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紧盯三类重点场所,抓牢抓实隐患治理。

1.紧盯高危场所,严防“大火巨灾”。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特点,认真研判辖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室内冰雪活动、新能源企业等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商务、文旅部门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民政部门对养老福利机构,教育部门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场所,交通、国资等部门对车站,应急、科信部门对石化、易燃易爆企业,民宗部门对宗教场所,在年底前部署专项排查。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消防检查,推动隐患整改,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2.紧盯低设防场所,严控“小火亡人”。单位要紧盯“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居民住宅以及村镇等低设防,且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的场所,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排查。要重点检查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等工作,开展消防设施提升工程。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积极改善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气防火等消防安全条件,推广安装联网型或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3.紧盯重大隐患,严格“挂账销号”。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市、县挂牌的2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尤其是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落实“属地+部门”双挂账管理,逐一按期整改销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继续挂账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挂牌、督办、销案制度,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原则,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好临时防范措施,按期整改销案。

(二)聚焦三类致灾因素,主动压降火灾风险。

1.聚焦安全疏散条件,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各单位要集中攻坚存量隐患,对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坚决依法拆除。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确保逃生和救援通道畅通。公安、住建、消防、城管等部门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聚焦火源电源管理,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乡镇街道以及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固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整治成效,加大巡查抽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操作规程,明确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严查违规作业、无证作业。要重点关注冬季使用燃气、电热、明火等方式取暖风险,加大宣传提示力度,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治理,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

3.聚焦电动自行车风险,深化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会商联动,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推进。部门要牵头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按照省专班下达的2024年度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 3:1)要求,督促完成新增充电端口建设任务。科信环保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着手制定具体政策,合理布局健康检测和回收网点,加快推进报废回收工作。财政、商务等部门要积极推动“以旧换新”活动,引导“超标车辆、电池”有序退出,主动消除存量隐患。发改部门要加快落实省发改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本地区不低于70%的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充电服务费合理形成,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应急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完成小区梯阻系统安装工作。科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路面执法和登记上牌管理;消防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三)突出三类关键人群,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突出行业管理人员,提升监管履责能力。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卫健、民政、文旅等部门,要分行业、分批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将消防安全分管领导、相关科(处)室人员纳入培训范围,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消防标准规范,强化消防理论基础,提升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

2.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应急、住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加强电气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加强燃气使用、巡查人员培训,普及安全常识,规范操作规程。要开展电气岗位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维保、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单位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定期培训,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突出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乡镇街道以及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要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等人员为重点,持续开展冬季入户消防关爱行动。要动态更新特殊群体底数清单,特别是农村地区,要精准上门提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帮助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邻里守望、互助帮扶机制。有条件的要将物防技防保障措施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资金分批次、分阶段为特殊群体家庭购置配发火灾逃生自救“四件套”(1个独立式烟感报警器、1条灭火毯、1个灭火器、1个火灾逃生面罩),采取有效手段,主动预防火灾亡人。

三、主要措施

各级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四联”协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一)落实行消联动,拧紧责任链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行业监管责任,重点落实“四个一次”措施:要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行业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冬春期间火灾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要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按时推进。要进行一次部门会商,针对复杂突出问题,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要开展一次约谈提醒,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落实消地联治,织密末端网格。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管理机制。有条件的辖区要明确事业编制充实一线防火力量,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要全面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强化末端消防管理,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降低风险,确保安全。

(三)落实警消联防,加固传统阵地。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队要持续深化“警消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管。要排查梳理重点监管“九小场所”清单,将消防监督执法模块嵌入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整改、执法、移交等程序,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一长一警一员”队伍,每个派出所明确一名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一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和一名定点联系消防监督员,定期开展考评、培训、跟班见学,形成基础共建、资源共享、安全共治工作格局。

(四)落实防消联勤,提升防控效能。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快推进防消联勤工作,依托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消防救援所等力量,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实现防灭火工作深度融合。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整体部署、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研判调度,开展排查检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改进短板弱项,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调度推进、通报提示、警示约谈,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创新突破,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要按照《重点行业系统火灾函告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推动落实问题整改。

(四)加强信息反馈。乡镇街道、各部门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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