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关于对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消防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近期,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发现了一处整改难度大、危险性大的火灾隐患。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经核查,确定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一处重大火灾隐患,为尽快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该场所位于赤壁市凤凰山路372号,该建筑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700平方米,住有儿童22名,第一层为办公区域,第2-4层为儿童宿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1、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9条直接判定;
2、未设置喷淋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4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9条直接判定;
3、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9条直接判定。
二、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和火灾隐患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务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小组,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执行纪律,最细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火灾的重要措施,最大限度增强社会面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管控措施,按照规定时限,督促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对确实难以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对无法关停的特殊建筑,责令单位明确带班领导,加强值班力量,落实24小时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二)部门联动,认真做好隐患整改的督办指导。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督促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治措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采取严格执法、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倒逼隐患整改。各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纳入政务督办、行业督办内容,做到每季度至少实地督办一次,直至整改销号。
(三)严格标准,全面落实隐患整改的任务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立即成立整改专班,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方案,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整改销案,不留后患,并在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报经消防部门复查核准销案。
附件:2023年赤壁市安委会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督办明细表
赤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