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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赤壁市书香香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打印文章

各乡镇(办、场、区),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近期,赤壁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发现了一处整改难度大、危险性大的火灾隐患,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经核查确定赤壁市书香香幼儿园一处重大火灾隐患,为切实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决定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赤壁市书香香幼儿园

位于赤壁市赤壁大道441号,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可容纳360名幼儿,建于2010年左右,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教室、寝室、餐厅顶棚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8条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10条直接判定。

二、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和火灾隐患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务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小组,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执行纪律,最细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火灾的重要措施,最大限度增强社会面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管控措施,按照规定时限,督促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对确实难以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对无法关停的特殊建筑,责令单位明确带班领导,加强值班力量,落实24小时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二)部门联动,认真做好隐患整改的督办指导。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督促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治措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采取严格执法、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倒逼隐患整改。各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纳入政务督办、行业督办内容,做到每季度至少实地督办一次,直至整改销号。

(三)严格标准,全面落实隐患整改的任务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立即成立整改专班,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方案,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整改销案,不留后患,并在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由督办单位组织验收并报经消防部门复查核准,验收合格后由督办领导签字确认,再报市安委办销号。

市安委办联系人:马启军     联系电话:5042116

赤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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