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文综罚字〔2026〕第017号
发布时间:2026-09-03【打印文章】
项目 | 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赤壁市龙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汪华侨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处罚事由: | 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 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处罚依据: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序号69、81 |
处罚内容: | 一、针对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足两年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二、针对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于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变更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保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保持一致 |
处罚机关: | 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赤)文综罚字〔2026〕第017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817707913042 |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