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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文综罚字〔2026〕第017号

发布时间:2026-09-03【打印文章】

项目

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赤壁市龙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汪华侨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8

处罚事由:

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

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处罚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序号69、81

处罚内容:

一、针对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足两年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二、针对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于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变更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保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保持一致

处罚机关:

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文综罚字〔2026〕第017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81770791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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