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只眼网络世界)
[赤]撤罚决字〔2025〕第002号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当事人名称:三只眼网络世界
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90号
二、原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本机关(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4年7月4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随即依法立案调查。经对违法事实、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情况审查核实后,本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文综罚字〔2024〕003号),处以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文综罚字〔2024〕003号),该决定已依法送达当事人。
三、撤销原处罚决定的依据及理由
2025 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全省文旅系统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对本案案卷材料、处罚程序、法律适用及裁量标准全面审查,反馈意见明确指出:本案中“罚款10000元”的裁量结果,与全年其他“接待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不符合“类案类罚”的行政执法裁量要求,要求本机关立即启动整改程序,纠正处罚裁量不当问题。
四、本机关决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及省文旅厅案件评查整改要求,本机关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现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原处罚决定:撤销本机关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文综罚字〔2024〕003号),该决定自本撤销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失效;
2.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行为,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考虑到当事人此次违法所得为15元,结合同类案件的处罚标准及当事人配合调查等情节,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5000元罚款(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另行制作并送达)。
3.超额罚款退还:退还当事人超额缴纳的罚款5000元。如你(单位)对本撤销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赤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伟
联系地址:赤壁市图书馆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