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
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陆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信息日发布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7]5号)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要求,制定了《赤壁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此页无正文)
赤壁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系统掌握和分析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危害人群健康,赤壁市卫计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对赤壁市城区乡镇所有集中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及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为切实落实好城区乡镇集中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经研究成立“赤壁市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继明 市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彭永宏 市卫计局副局长
李 萍 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廖建军 市卫生应急办副主任
李 娟 市卫计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江波涛 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钱平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程礼林 陆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祝军民 官塘驿镇卫生院院长
王树林 赵李桥镇卫生院院长
宋春辉 神山镇卫生院院长
余碧野 中伙铺镇卫生院院长
欧阳平 车埠镇卫生院院长
余世伟 赤壁镇卫生院院长
李 城 茶庵岭镇卫生院院长
姚同银 新店镇卫生院院长
王汉刚 黄盖湖镇卫生院院长
熊星火 柳山湖镇卫生院院长
江 斌 余家桥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采样组、检验组、质控组、监督组、乡镇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现场监测及样品采集组 组长:聂柏河,副组长:汪洋,成员:毕剑南、沈黎。负责水源地、制水单位相关信息采集,完成现场卫生学调查与笔录;按要求,规范化、科学化采集水样(含突发事件),做好水样的运输与送检工作,及时完成现场监测指标的检测;科学运用检测结果,及时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向制水、管水部门提前作出技术指导和预警。每天及时上报虎山小区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末梢水5项目监测结果。
(二)检验组 组长:聂柏河,副组长:田炳秋,成员:程娇、彭珍、童珊、王蒲珍。负责制定检测计划、编制预算、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等标准做好样品保管、检测、质量控制工作,及时规范填写原始记录,并完成检测结果审核及网报工作;指导供水单位制水、自检等业务性工作。
(三)质控及报告组 组长:聂柏河,副组长:李晓白,成员:谢歆。负责按规范要求做好水样接收、受理和传送工作;按周期检定计划做好计量设备的检定工作,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盲样测试、仪器对比等考核工作;负责编制、签发水质检测报告;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相关检测资料;负责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信息日收集、审核、报告、发布工作;负责对出厂水、末梢水月检测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向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四)监督执法组 组长:任清能,副组长:吴建林,成员:胡亚奇、程琼芬。负责做好城区乡镇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环保部门、水利部门依法保护水源地的执法行动。
(五)乡镇水质日监测组 组长:聂柏河,副组长:李晓白,成员:胡环秀、胡伟、刘凤梅、陈雅鑫、徐曾明、吴志刚、黄小英、龚芳、廖洪强、吴红萍、彭金华、钱三平、刘国成、叶建文、魏永祥、熊红梅、刘碧波、潘耀平、李金波、汪新华、吴凡、陈义军、汪五兵、魏昭。负责各乡镇末梢水水质3项目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检测标准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按附表1执行。
(二)城镇供水水质检测信息日发布工作,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信息日发布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7]5号)要求执行,每日9:30前完成检测信息收集,10:00前上网公布。
(三)做好检测结果的编制、审核与报告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异常情况报告市饮水办和市卫计局法监股,并通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办)要及时报告市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当地政府。
(四)各组组长按照分工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城区乡镇集中供水的水质监测工作任务。
附件:水质检测指标、频次及取水点
附件
水质检测指标、频次及取水点
一、检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铝、铁(mg/L)、锰、铜、锌、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03计)、耗氧量(mg/L)、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mg/L)。
毒理学指标:砷(mg/L)、硒、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三氯甲烷、四氯化碳(mg/L)。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 ml)。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进一步检验耐热大肠菌群(MPN/100 ml)、大肠埃希氏菌(MPN/100 ml)。
在以上指标的基础上,另检测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没使用消毒剂时检测以上31-32项指标)。
1、使用液氯及游离氯制剂消毒时检测游离氯。
2、使用臭氧消毒时检测臭氧和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和甲醛。
3、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需检测二氧化氯和消毒副产物亚氯酸盐。
4、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二氧化氯和消毒副产物氯酸盐。
5、使用一氯胺消毒时检测总氯。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月以上检测频次及末梢水取水点(汛期特殊情况除外)
供水单位 | 频 次 |
赵李桥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柳山湖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赵李桥镇自来水厂羊楼洞水厂、赤壁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每月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日供水低于1000立方12家)的20%,且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至少各全覆盖一次 |
赤壁镇石头口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 |
神山镇张家坝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官塘驿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中伙铺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 |
茶庵岭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 |
湖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芳秀畈村供水工程、随阳三门水厂、双丘村供水工程、芳世湾村供水工程、黄沙畈村供水工程、东流村供水工程、大梅畈村供水工程、双泉村供水工程、水浒城村供水工程、青枫岭村供水工程 | 饮水办委托每月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日供水低于1000立方12家)的20%,且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至少各全覆盖一次。 |
新店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车埠镇自来水厂 | 常规检测1年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长江委陆水枢纽管理局水厂 | 常规检测1年4次 |
赤壁市供水总公司中心水厂 | 常规检测1年12次,饮水办委托1月1次 |
备注:长江委陆水枢纽管理局水厂每次末梢水2个点,取水点为长江委陆水枢纽管理局职工医院、长江委陆水枢纽管理局机关大楼;市供水总公司中心水厂每次末梢水10个点,取水点为 陆水菜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赤壁市火车站、赤壁北站、赤壁市新农贸市场、赤壁市一中、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食一条街、晨鸣纸厂家属区;其他水厂取水点随机确定。
三、城镇供水水质日监测指标及末梢水取水点
赤壁市虎山小区和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末梢水,每天检测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余氯(或消毒剂余量)共5项;11家乡镇卫生院和陆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末梢水,每天检测肉眼可见物、臭和味、余氯(或消毒剂余量)共3项。每日及时通过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监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