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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打印文章

刘芝(身份证号:430122198309******, 女,汉族,住址: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泉塘组126号)。

2025224日接到群众举报,经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0(柒佰)元整,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已公示公告到期生效。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对你公告送达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赤卫医罚字【2025】第0001号)。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特此公告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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