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6【打印文章】
刘芝(身份证号:43012219830915****, 女,汉族,住址: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泉塘组126号)。
2025年2月24日接到群众举报,经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0(柒佰)元整,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现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对你公告送达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赤卫医告字【2025】第0001号)。根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赤壁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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