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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6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赤壁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赤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落实措施建议,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股财经审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行政审批股、职业健康股)体制改革股健康赤壁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药管理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人事科教股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核定行政编制27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7人,离休3人,退休人员59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解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美好需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面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以“深细严实久”的作风,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落实,为“十四五”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到“人物地”同防。加强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闭环管理,做到“应报尽报、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应治尽治”。强化13类重点人群常态化监测。加强进口货品特别是冷链物品检测、消杀工作。继续抓好商超、集贸市场、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和学校、精神病院、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常态化管理。严控各种大型活动。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主动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加快推进新冠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完成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的全员接种。

()巩固深化健康扶贫成果

深入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健康服务,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确保农村贫困人员市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强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责,按照国家和省项目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力推进健康赤壁建设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四害”消杀工作,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宣教工作,创建1个国家卫生乡镇;制定“323”攻坚行动方案,根据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健康体检,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加强厂矿企业摸底排查和建档管理工作;加强肺结核病人规范管理和随访服务,切实做好服药指导,肺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内,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诊断率达50%以上,患者规范治疗管理率达90%以上;加强艾滋病检测,全面扩大检测面,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艾滋病检测抗体筛查人次数占常住总人口数比例不低于18%,存活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不低于90%,治疗成功率不低于9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5‰,规范管理率80%,服药率70%,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0%,规律服药率60%,面访率80%。加强人口信息监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持续开展早婚早育社会问题综合治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等评审和绩效考核,无创DNA标本送产诊机构率100%,产筛率达70%,产筛人员技术培训率100%,信息规范报送100%,“优质服务层行”创建率达70%,免费孕药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率10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8岁。

()持续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卫体系建设

强化疾控体系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快建立稳定持续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机构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两个允许”等重大政策举措。立足我市卫健部门短板,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突显出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和卫生应急防控救治能力不足的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谋划好“十四五”卫健部门发展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开工建设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120急救中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人民医院物理楼、精神病医院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和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1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为主的人事制度和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智慧医疗建设步伐,实现基层首诊达65%,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保持在90%以上。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做实医共体(市医疗集团)力争2年达到三乙医院水平,5-8年达到三甲医院水平。新增省级临床(中医、妇幼)重点专科2个。

()努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以市中医医院为主导,实施中医药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及应用培训计划,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覆盖面、使用率;弘扬中医优秀文化,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搭建中医预防保健平台,鼓励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业务,积极开展推拿康复、针灸、“冬病夏治”,膏方保健等特色中医服务;加大中医药制剂的研发力度,坚持“未病先防、已病防变、愈后防复”,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康复全过程,建立健全中医药防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介入传染病防治的赤壁模式。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

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加强法制建设,夯实综合监管基础,推进行政执法示范县创建,提高执法智能化、科技化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范围。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食品标准监测与评价管理、推进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建设,全面实施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管,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创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新增医养结合机构1家,新增医入户签约人数50人,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个;50%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机构;建设1个具有普惠性托育、培训、咨询和指导等功能的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至少有1家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抓好2021年国家普惠托育项目实施,确保上级下达的项目按时保质落地;抓好医疗机母婴设施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

()强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保障支撑

1、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深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党政分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行支部建在“科”上,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和舆论处置;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化“荆楚卫健清风行动”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和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成果。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机制规范建设管理“四名”工作室;继续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招录工作,完成20人招录任务;做好2021年编制内招聘计划的实施;做好国家“免费医学生”就业安排及待遇落实;做到签约率100%,违约处罚率100%,避免人才流失;继续实施全省基层医疗专技人员的招聘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信息便民惠民,推进健康大数据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发展。抢抓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机遇,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制信息化平台进行梳理,查找短板弱项,启动实施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二期项目,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达2700人次;推进计生协会改革;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健全“精神慰、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四项制度。完成省、市“暖心家园”“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等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强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等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本年度部门预算由11个预算单位组成,其中:行政机关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个,具体预算单位分别是:1、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赤壁市基层卫生院(包含赤壁市官塘驿镇卫生院、赤壁市神山镇卫生院、赤壁市中伙铺镇卫生院、赤壁市赤壁镇卫生院、赤壁市柳山湖镇卫生院、赤壁市黄盖湖镇卫生院、赤壁市车埠镇卫生院、赤壁市赵李桥镇卫生院、赤壁市新店镇卫生院、赤壁市余家桥乡卫生院、赤壁市茶庵岭镇卫生院、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汪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壁市陆水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赤马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赤壁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4、赤壁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5、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赤壁市人民医院,7、赤壁市血防医院,8、赤壁市中医院,9、赤壁市蒲纺医院,10、赤壁市妇幼保健院,11、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2655.4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1026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06.09万元(含非税收入392.41万元),占20.8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4541.95万元72.61%;其他资金6638.58万元,占6.48%;上年结转68.82万元,占0.06 %。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10265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9.76万元,占21.53%;项目支出45887.59万元,占4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4658.09万元,占33.77%。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2655.44万元,比上年减少3673.85万元减少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06.09万元(含非税收入392.4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4541.95万元其他资金6638.58万元上年结转68.8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后防控支出减少;二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化因素。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2655.44万元,比上年减少3673.85万元减少3.45%,其中:基本支出22109.76万元项目支出45887.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4658.0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后防控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78%;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4.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1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22万元,其中:办公费1.32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1.65万元、邮电费1.98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8.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65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会费4.92万元、福利费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8%,比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少4.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9362.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307.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089.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65.41万元。比上年增加7258.42  万元,增长32.83%。增长原因: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增加防控物资和核酸检测耗材等物资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8020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31377平方米,专用房屋48831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4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9台(套)。增减变化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增加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496.84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86.6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3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和地方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低于10%;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90%。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965.41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基础电信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其他印刷服务,法律服务等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21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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