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赤壁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赤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落实措施建议,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单位由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蒲纺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市血防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赵李桥镇卫生院、新店镇卫生院、茶庵岭镇卫生院、车埠镇卫生院、赤壁镇卫生院、柳山湖镇卫生院、黄盖湖镇卫生院、余家桥乡卫生院、神山镇卫生院、中伙铺镇卫生院、官塘镇卫生院、汪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马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陆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二级机构决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支总计85201.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65.18万元,上涨12.5%。主要是2019年政府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和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增加导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470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21.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8.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18%;上级补助收入10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12%;事业收入67262.0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9.4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其他收入620.0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480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55.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12%;项目支出1855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724.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47.07万元,上涨24.09%。主要是2019年政府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导致,一是新增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改造及配套设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二是新增医疗专用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72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5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7.07万元,上涨16.67%。主要是2019年政府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导致,一是新增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改造及配套设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二是新增医疗专用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72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149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95.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02%;农林水(类)支出327.12万元,占总支出的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35%;住房保障(类)支出235.61万元,占总支出的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2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1.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12%。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拨款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7.46元,其中:人员经费376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41万元,支出决算为93.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3万元,占24.58%;公务接待费93.06万元,占75.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3万元。其中:
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3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部门保留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68.47万元,下降69.3%。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93.0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57个、来宾108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5.14万元,下降27.4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2.32万元,其中:办公费20.27万元、印刷费7.4万元、咨询费0.09万元、手续费0.27万元、水费1.81万元、电费11.14万元、邮电费4.65万元、物业管理费24.6万元、差旅费9.5万元、租赁费0.46万元、会议费3.8万元、培训费9.78万元、公务接待费67.32万元、专用材料费622.18万元、劳务费323.58万元、工会经费44.78万元、福利费2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3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0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71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比2018年增加48.79万元,上涨29.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股室和人员,需购办公用品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上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8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7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13.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改造及配套设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二是新增医疗专用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5台。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0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3个一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19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45.4万元,执行数为29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各项指标基本完成项目任务要求,全年督导考核次数大于4次,培训次数大于2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份数469713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及传染病疫情处置率均达到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30729剂次,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基础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33402人,新生儿访视率93.8%;孕产妇管理人数5133人,产后访视率93.8%;65岁及以上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39322人,健康管理率67.9%;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9.7%;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5910人,规范管理患者人数14370人,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78.3%;全市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达到2436人,管理率达到89.89%,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697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达到58684人。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卫计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用于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局所属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局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卫生健康局所属预算管理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