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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防范许可过期带来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数据异常清理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临期、过期许可证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全市各食品经营、小餐饮经营主体自行核对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许可证即将到期的,请务必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前往赤壁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依法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严禁许可证过期后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营业执照已经注销、吊销、失效,但食品经营许可证尚未注销的经营主体,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营业执照仍在有效期,但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的,请经营主体尽快主动申请办理许可证注销;拒不配合的,我局将依法依职权予以注销。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后,不得继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如需继续经营食品,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四、各经营主体办理许可延续、注销等相关业务,可到赤壁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属地各市场监管所窗口咨询办理。

特此公告。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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