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中伙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的《赤壁市中伙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专家库专家名单中自行选取一名专家签署同意的审查意见收悉。依据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赤壁市赤马港南岸、砂子岭九组河堤南侧、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554.61”、北纬29°4309.3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0.95hm²;建设内容:项目污水处理规模1.5tVd,主要建设生化池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接触消毒池1座、综合楼1座(在现有综合楼西侧扩建2层),配套厂区管线、绿化等;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00万元。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计划2026年11月底完工,总工期16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二、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17、渣土防护率达到99.91%、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33%、林草覆盖率达到62.11%。
三、同意《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责任范围0.95h㎡。
四、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五、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防治效果分析的结论。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6.29万元(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52.01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2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56万元,植物措施51.15万元,临时措施3.91万元,独立费用7.63万元,预备0.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3万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可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将监测情况定期报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3、严格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4、定期向赤壁市河道管理局通报水土保持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其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管理。
2026年9月15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