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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开展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望山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地质勘探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3打印文章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望山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地质勘探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就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施钻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在望山社区陆水河望山垸(1+500处)布置勘探孔12个,钻孔开孔直径为130mm,终孔直径110mm,深度30m。拟勘钻孔距离堤脚最近距离为2m,最远距离为15m。具体位置见钻孔一览表。

二、钻孔施工不得在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并严格按批复的孔位、孔深、孔径钻探,不得任意改动。如确需变动时,必须按程序重新申报。

三、钻孔施工及封堵必须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1833-2022)执行,每一钻孔完成资料收集、终孔水位测量后,应按照“谁钻孔、谁封孔、谁负责”的原则,立即进行钻孔封堵,即“钻一孔封一孔”,不得留下隐患,确保封堵回填质量,并按要求做好醒目标志,以便于巡堤查险。

四、地质钻孔施工前,施钻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应与赤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签订地方安全管理协议。若因钻孔造成堤防管理设施损坏,施钻单位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因钻孔诱发影响堤防的险情,施钻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钻探工程完工后,施钻单位应将钻孔平面位置图、封孔记录表、地质钻探成果、封孔柱状图及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的封孔记录整编好交赤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存档备查。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本次地质钻孔施钻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批复意见实施;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对本次钻孔封孔进行旁站监督。

七、本文件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若该项目未实施,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自行失效,需要延期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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