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赤壁市妇幼保健院:
贵单位报来的《赤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专家库专家名单中自行选取一名专家签署同意的审查意见收悉。依据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赤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赤壁市赤壁市蒲圻街道,金鸡山路南侧、妇幼保健院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2'3.64",北纬29°42'35.47"。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10400.05m²;建设内容:新建1栋未保中心楼、1个5F儿童福利院楼(含1F食堂)、1栋1F配电房、1栋1F门房、1个室外活动场地、1个1层地下室,配套建设道路、排水、绿化等设施。工程总投资/土建投资:5834.47万元/3773.16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11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二、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三、同意《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责任范围1.04h㎡。
四、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五、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对本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防治效果分析的结论。水土保持总投资134.47万元(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95.13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9.3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0.12万元,植物措施46.50万元,临时措施25.06万元,独立费用9.43万元,预备费,1.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6万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为托育综合服务项目,属于公益性工程项目,可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将监测情况定期报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3、严格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4、定期向赤壁市河道管理局通报水土保持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其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管理。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