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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陆水老河道开采船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05打印文章

赤壁市陆水湖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变更陆水老河道开采船舶的请示》收悉,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河道采砂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湖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赤准采证字20221号),批准赤壁市陆水湖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采砂船(湘岳阳挖1753)按规定在赤壁市陆水河下游左段老河道中可采区(38-62可采段)采砂,现将采砂船船名(湘岳阳挖1753)变更为船名(湘衡阳挖0059)。

二、湖北省河道采砂许可证(赤准采证字20221号)除采砂船船名变更外,其余所有基本信息内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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