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谋划
2024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指导思想,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御四大核心任务,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需求,有序开展水资源管理、水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推进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法等措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年度党建工作中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抓党建的落实责任,精准把握方向,制定了《2024年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建工作要点》,推动水利系统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党建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持续传递压力。二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中心党组“第一议题”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截至11月底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2次、交流研讨8次。三是加强队伍管理。今年培养预备党员1名、转正党员2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239名党员党统维护,按时转接组织关系和收缴党费59287.36元,转出党员3人、转入党员10人。
(二)增强水灾害防御能力。回顾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我市6月18日入梅以来,连续遭遇六场强降雨,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加之长江水位全线超警,形成外洪内涝的防汛态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咸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汛前对赤壁22个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各主要水利工程责任人进行调整。按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处水利工程。积极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整改,3月11日,市防办印发了《市防办2024年第1次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组建4个检查专班,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许带病入汛,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完善防汛应急措施、开展了330人次的防汛知识培训为本次能够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保障。汛期我局动员退休技术骨干现场指导险情处置,共计84处管涌、漏洞、浸群等险情均妥善处置,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5日我市出梅入伏以来,累计降雨量104.2mm,比去年同期偏少48.8mm,导致13个乡镇(办、场、区)出现旱涝急转的形势。市领导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组织现场调研督导抗旱工作,我局积极响应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迅速反应,通过新建临时机站科学引水,有效灌溉农田,为受影响的群众送去“及时水”。本次抗旱工作投入人数1200人,投入抗旱设施泵站300台,机动抗旱设备160台套,累计完成抗旱浇灌面积4200公顷。
(三)紧抓重点项目建设。在建工程方面,今年我局在建重点项目13个,完成投资24231万元。
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赤壁市农村供水一体化保障工程(小型引调水)项目形象进度完成91%,完成投资4600万。
2、赤壁市2024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完成投资160万。
3、赤壁市官塘水厂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完成30%,完成投资200万。
4、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三期)项目形象进度完成45%,完成投资2800万。
5、赤壁市2024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完成30%,完成投资120万。
6、赤壁市水库、塘堰综合整治项目形象进度完成40%,完成投资400万(按照实际投资1000万计算)。
7、咸宁市汀泗河系统治理工程(赤壁段)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完成投资1606万。
8、赤壁市陆水灌区赤马港渡槽拆除重建工程(非跨铁路段)项目形象进度完成71%,完成投资3586万。
9、赤壁市陆水灌区赤马港渡槽拆除重建工程(跨铁路段)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5%,完成投资315万。
10、赤壁市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形象进度完成80%,完成投资335万。
11、赤壁市长江堤防灌排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完成80%,完成投资1600万。
12、赤壁市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形象进度完成70%,完成投资700万(按照实际投资1000万计算)。
13、赤壁市老河泵站扩建工程,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7809万元。
项目谋划方面,目前,我市谋划重点水利项目26个,合计26.43亿元,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标准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将前期成熟的项目及时报批争资,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0个,共计18.82亿元,市级审批项目16个,共计7.61亿元。
1、省级审批的10个项目中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项目1个(赤壁市双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可研审查待批复项目1个(赤壁市陆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其余8个项目正有序的开展前期工作。
2、市级审批的16个项目中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项目8个(包括新店河系统治理工程、羊楼洞港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鸭棚口河系统治理工程、宋家河系统治理工程、柳林港山洪沟治理工程、雷家桥港山洪沟综合治理、白羊港山洪沟综合治理、东流港山洪沟综合治理),已完成可研审查待批复项目3个(包括新店河系统治理工程二期、松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毛棚口水库新建工程),其余5个项目正有序的开展前期工作。
(四)深化落实河湖长制。
1、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一是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职责。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护规范河湖长巡查履职的通知》要求,出台了我市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指导日常巡河工作。县级河长办于2月28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的提醒函》,就目前巡河数据情况进行及时提醒。后期根据App巡河实际情况持续关注,督促相应巡河主体及时完成阶段性巡河履职任务。2024年以来,市、镇、村三级河湖库长共计履职巡查河湖库达9408次,其中市级巡河144次,镇级巡河900次,村级巡河8208次,市直牵头部门履职巡河156次。同时市河长办下发督办函15次,印发河湖长制工作简报20余期,解决河湖库存在的突出问题30多件。
2、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本年度完成了2次“清四乱”排查,另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自查。完成水利部系统反馈306个图斑复核及整改。完成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5整改事项。
3、加强河湖健康评价与档案建立。根据上级部署,加快了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了全县河湖健康档案库。推进了重点河流的健康评价编制,为科学管理和保护河湖提供了依据。
(五)落实水资源管理。一是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用水企业及全民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完成了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第一批十个取水户的取水标准化建设和我市533个取水口核查登记和337个取水口建立计量档案,完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并通过水利厅验收。二是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河道采砂监管日常巡查检查出动人员600余人次,车辆200余车次,执法快艇8艇次,联合行动9次,累计巡查河道、湖泊长度8000余公里。陆水湖清淤开采砂石全年合计139700吨(其中河砂76380吨,卵石63320吨)。三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2024年审批取水许可证11本、新发放取水许可证7本、注销取水许可证4本、换发取水许可证7本。全年共计征收水资源费360.39万元。四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力度,广泛开展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优化审批流程,下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24份,水土保持补偿费共征收558.02余万元。
(六)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并作出重点工作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科室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将各项任务明确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其中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提标升级工程项目现已完工,项目总投资908万元,辐射官塘驿镇、中伙铺镇、车埠镇、赵李桥镇和赤马港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受益人口达29242人。三是稳步推进,完成各项考核指标。1.圆满完成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考核指标,共计取水样68份,合格份数63份,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2.65%,超过了湖北省下达85%的考核指标要求。2.全市共建成“千吨万人”规模化水厂9处,改扩建赤壁市中心水厂,解决了39.7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3.我市作为第一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县接受了并通过了水利部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验收,实现了农村集中供水标准化覆盖率100%目标任务。
二、2025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强化水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一是持续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咸宁市委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高质量举办一期山洪灾害防御、水库防汛、堤防抢险知识培训班。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24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及隐患整治工程、2024年水利工程设施冬修项目,补齐水利短板、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总结经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汛前、汛中、汛后工程检查。组织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抓好防汛值班及防办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完善长江、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的防洪体系,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推进城乡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二)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13个已开工项目建设,保证在建项目质量和进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高效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项目谋划方面,一是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高效推进现已谋划的26个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时刻关注重点工程投资领域,时刻做好谋划新项目的准备。
(三)深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一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达标,及时进行2024年用水总结和2025年用水计划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各取水户按照用水计划用水。积极开展取水许可、地下水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工作,持续营造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继续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图斑整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相关工作。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预防监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四)强化农村供水保障。一是持续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使农村饮水条件得到有效提升,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监管。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监管体系,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强化农村供水保障。三是从严务实抓好自身建设。持续改进作风,认真办理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舆论宣传,积极报送饮水安全政务信息,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清四乱”整治行动,深化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