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二十七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关于建立全面推进全市各类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二十七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赤壁市南塘湖、大罗湖、后湖、羊角湖、国公湖(郭家湖)等湖泊退田还湖、退渔还湖虽已完成,湖泊形态也已恢复,但功能未修复,有的仅是湿地,普遍存在容积不足、湖泊保护界桩设置不规范问题。黄盖湖的五个湖汊退渔还湖只完成三个、冷家湖外湖和长海湖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
湖泊水面面积不萎缩、湖泊功能不退化,将全市管辖的15个湖泊实行界桩规范布设全覆盖,完成冷家湖外湖和长海湖退渔还湖。
三、整改措施
1、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市水利和湖泊局)
2、严禁将湖泊发包给个人经营养殖,对已发包湖泊全面收回承包经营权,实行生态管护。(车埠镇、赤壁镇、余家桥乡)
3、全面完成市管15个湖泊规范勘界立桩,聘请湖泊保洁员加强日常巡查与保洁工作。(市水利和湖泊局)
4、由市政府同涉湖乡镇签订湖泊保护与管理责任书。(市水利和湖泊局)
5、加强枯水季节湖泊水量调度,对生态水位不够的湖泊进行生态补水。(车埠镇、赤壁镇)
6、拆除冷家湖外湖、长海湖围堤,完成退渔还湖任务。(余家桥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0年12月28日、2021年5月12日,市水利和湖泊局分别制定了《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现场督察反馈“赤壁市4个湖泊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枯水季节大部分湖泊成为湿地或沼泽地,湖泊功能退化”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二十七号)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整改目标,落实了整改措施。
2、涉湖乡镇出具了收回湖泊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材料。
3、全面完成市管15个湖泊规范勘界立桩工作,共补立界桩317根。聘请巡查保洁员30人,并签订协议,对湖泊进行日常管理与保洁,建立了湖泊管护长效机制。
4、2021年1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河湖长钱仕忠带领市水利和湖泊局、涉湖乡镇对全市15个市管湖泊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1月13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了《赤壁市2021年第一季度湖泊巡查情况的通报》。
5、2021年1月市政府副市长钱仕忠与涉湖乡镇签订了湖泊保护与管理目标责任书。
6、车埠镇、赤壁镇采取措施,从靠近江河地段和附近沟渠、水库引水入湖。对郭家湖、后湖、南塘湖、大罗湖进行了生态补水。目前4个湖泊已达到生态水位标准,确保了湖泊功能不退化,并将生态补水拓展至15个省保湖泊,实施湖泊生态补水全覆盖。
7、2021年3月1日,余家桥乡组织对冷家湖外湖及长海湖围堤进行拆除。4月8日,两个湖泊围堤全部拆除完成,并出具整改验收申请报告。4月12日,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人员对两个湖泊退垸还湖围堤拆除进行了验收。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湖长制工作要求对涉湖乡镇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镇级湖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
联系方式:王庆宇 13707242095
承办人:谢燕
办公室电话:0715—5350238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