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人社审批字[2022]第20号 关于赤壁市恒通钙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2-16打印文章

赤壁市恒通钙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12月12日向我局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准予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以下岗位(工种)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大窑工2

2、集控工1人

3、中和工2

4、脱水工1

5、装卸工2

6、司炉工1

7、机修工1人

8、风选工1

9、上料工1人

10、电工1人

二、本次许可适用于你单位以上被许可的岗位,实施时间自202212月14日至202312月13日。实施期满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单位应加强工时管理。严格按照本决定许可的范围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20221214

附件:
分享到:
./t20221216_2900700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