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农民工争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做好调解仲裁统计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农民工争议案件报告制度。
一、报送内容
(一)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月工作情况汇总表。(例表见附件1)
(二)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5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监测表。(例表见附件2)
(三)重大争议案件专报:主要针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案件处理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极端行为或社会公共事件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上报内容包括当事人情况、基本案情、案件背景、公众和媒体反应以及已开展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报送时间
(一)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月工作情况汇总表: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累计办理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信息。
(二)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5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监测表: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5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信息。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没有发生特别重大集体争议案件,也须书面报告。
(三)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专报:案件发生24小时内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情况紧急的,可先口头报告,再行补报。
三、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迟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对统计造假、统计造假失察的纪律处分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一)加强统计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口径,加强对不同来源数据的审核评估,凡报送的案件数据在办案系统内或案件台账中均要有据可查,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二)数据填报注意事项。报送前应认真检查,务必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注意校核案件数与人数的准确性,检查案件数逻辑合理性。涉案金额以结案金额为准,上报时应当转化为“万元”。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按照“多人一案”进行统计,部分地区“一人一案”的统计方法要与国家统计制度做好衔接。
(三)落实统计员AB角制度。统计员A、B角均应熟练掌握统计和监测操作规范。更换统计员时,应做好人员协调工作,落实好统计和监测工作操作规范、注意事项、数据历史遗留问题、历史数据备份等交接工作,同时须将新任统计人员拉入统计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熊维; 联系电话:0715-5332801。
邮 箱:254284292@qq.com。
附件:
1.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月工作情况汇总表
2.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5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监测表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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