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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02打印文章

李功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推进适度经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赤壁市农村承包耕地面积58.2万亩,2024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30.32万亩,流转率52%。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服务体系。成立土地流转工作专班和土地流转办公室,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专项工作经费由财政列支。市里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聘请土地流转信息员,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登记、评估、交易等工作,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健全了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搭建产权交易平台。设立“一平台一中心”,搭建“两山”转化供应链平台,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67条,规范交易流程。建立市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组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土地交易“七步工作法”(调查评估→数字化→土地流转→标准化升级→招商推介→市场主体运营→二次利益分配),实现交易全过程的有力监管。交易双方履行相关程序且达成交易结果后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明晰农村产权,从合同管理升级为权证管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探索提供农村产权资产评估、抵(质)押融资、抵(质)押登记等配套服务工作。

(三)开展土地数字化改革。通过召开屋场会、逐户上门、线上交流等方式全覆盖征求群众意见,开展“确权不确地”土地数字化改革,通过明确权属信息,形成全域土地“数字身份证”一张图,打消百姓顾虑,确保百姓交地不失地,将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数字化登记,以经营权入股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零碎土地入库,逐步由户到村整体纳入大数据库。

(四)推动土地集中流转。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进生态资源预流转。在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的情况下,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到村集体合作社,由村集体进行集中成片的流转。让土地资源由数字变成带有身份证的可视化商品在平台上发布,通过交易平台流转给有实力有经验的市场主体经营,从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交易中心发挥着平台优势,让土地交易也变得像网上购物一样方便快捷,拓展交易对象和交易规模。同时能有效提高市场竞争性,实现土地溢价。

(五)培育经营主体。由村级党组织牵头组建农民自己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市场化方式将农民土地流转到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规模经营,既消除农民思想顾虑,又实现规模经营提升效益。赤壁市东柳村耕地面积5050亩,其中流转4800亩,95%以上土地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该村以基层党建组织为引领、市场经营主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社专业化管理、农户入股合作参与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种植,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倾力打造集休闲、观光、采摘于一体的阡陌东柳农业产业园,村民通过土地流转租金增长、劳务就业增收、股金分红收益等三方面的收入,人均纯收入达到2.6万元。

(六)调优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实现产业化发展。如余家桥引进湖北大丰收果业公司,在洞口、洪山村租赁500亩耕地,投资1500万元建蓝莓基地。官塘驿镇御屏山村引进神山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建设成2000亩猕猴桃基地,并计划在2年内再扩建2000亩。两山公司与合作社共建特色种植基地,因地制宜探索“玉米+萱草+贝贝南瓜”套种种植模式。打造赤壁“益农”品牌,推出“订单农业”模式,平台提供种苗农资、种植技术、产品保底收购等服务支持,合作社负责种植,带动一批高素质的新农人。构建“两山公司+社会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创新推出“541”收益分配模式及“9+1”生产方式(“541”收益分配模式:两山投资公司占股50%,市场主体占股40%,村集体合作社占股10%;“9+1”生产方式:按照10户种植100亩规模成立9+1共富小组,10户村民中推选1名组长作为带头人,9个组员以户为单位参与基地务工),实现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实现市场主体、村集体和农户三方共赢。

(七)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解决了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现实问题。一是建立社会化服务中心。依托两山公司,在赤壁镇、车埠镇、新店镇、赵李桥镇、余家桥乡等镇建设6个左右社会化服务中心,蹚出“育、耕、种、防、收、烘”等农业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新路径,做到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覆盖,让小农户负责“管田”,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种田”。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实施好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在服务环节上重点支持工厂化育秧、机插秧、秸秆粉碎还田等小农户难做到的环节,指导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建设办公场地和机库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委托代理、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强化扶持引导,不断创新“合作社+农户”“农场+农户”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提高订单履约率,努力把松散性的“小农业”建设成紧密型、可控型的“适度规模农业”。二是加强信贷保险支持。把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参保对象;三是加强对种粮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通过免息、贷款贴息等政策手段给予扶持。

(二)不断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一是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建设。依托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四荒地”使用权、集体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等10大类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承包流转等业务全部纳入交易中心运行。加强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建设,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流转信息等。二是提供合同鉴证服务。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对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合同实行鉴证制度,保护受让方的正当权益。

(三)加强土地调解纠纷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建设,市、镇、村三级配齐调解人员。同时,在经费上给予充分支持,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并对村级调解人员每月给予适当服务费。二是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建议法院在农村开展现场庭审,让更多的农户知法、懂法;三是加强对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的培训。要加强对调解仲裁员的培训,使调解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普遍得到较大提高,从而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为提高仲裁工作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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