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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23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和湖北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不断推广应用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持续推动我市水稻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赤壁市范围内选择代表性强、水稻单产提升潜力大、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赤壁镇、新店镇、赵李桥镇、黄盖湖镇、茶庵岭镇、神山镇、官塘驿镇、中伙铺镇等粮、油主产镇,通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技术,培育水稻类规模种植主体4个。平均每万元项目资金示范带动100亩次以上单产提升关键农机化技术,全市共计划示范带动5000亩以上,项目实施主体水稻单产增幅高于我市平均水平2%以上。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从事水稻生产的规模化农机服务作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

(二)申报条件

1.示范优先:县级及以上示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国、省、市级评优公司优先推荐。

2.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做好成本效益核算,完善成员账户;家庭农场要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做到收入支出一目了然。

3.种植规模达标:农民合作社、公司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面积严格按名下生产经营面积,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4.无重复申报:已承担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指今年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5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可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准确填报主要作物种类品种、种植面积、主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向赤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签订意向任务书。

三、资金支持方向、环节及标准方式  

(一)财政支持方向  

中央财政专项5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从事水稻规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4个,种植规模不低于200。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  

(二)财政支持环节

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公司等规模种植主体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推广应用机械化插秧(精量播种)、高效植保、精准施肥、节水灌溉、机收减损等关键技术,开展农机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三)财政支持标准

1.对于从事粮油规模家庭农场一般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每个补助资金一般不超25万元,对于部分成果明显、成绩突出、影响较大的主体,可以予以资金倾斜。

2.按实际投入和单产增幅补助。每项主推机械化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最多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用公式表示:主体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主推技术3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 。

(四)资金拨付方式

作物收获季节,赤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测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既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主推机械化技术

水稻:高速插秧机的推广应用,实现适期播种、集中育秧后的机械高效插秧;侧深施肥插秧机,在插秧同时进行侧深施肥,达到增密减氮、精准施肥;无人植保机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进行机械收获,降低损失率  

五、实施步骤

(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6月22日前)

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种植面积、关键机械化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赤壁市农机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申报工作,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遴选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项目实施(6月-10月底)

项目主体按要求落实关键机械化技术,加强田间管理。在机插(机播)、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生产管理档案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赤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加强对项目承担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明确单产提升机械化技术路径,指导品种优选、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机械化技术到位情况。

(三)面积核定赤壁市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与验收小组负责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主体填写《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示范推广面积核定表》(附件4),市验收小组成员、村委会、乡(镇办)政府签字盖章确认,并在示范推广乡(镇、办)公示7天。

(四)测产验收(10月中旬)

作物收获季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指导与验收小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测产,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技术指导与验收小组通过查阅主体生产档案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根据主体主推技术措施到位、测产核实结果、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作为拨付补助资金依据。

(五)兑付补助资金(12月底)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检查验收报告填写《2025年赤壁市机械化助力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汇总)》(附件5)经审核无误后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增产目标落地见效,加强协调,做好示范推广认定、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成立赤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工作专班、核定与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由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技术服务

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关键机械化技术落实到位。

(四)严格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目标。本项目与单产提升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任务的地块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

附件:

1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工作专班及技术指导与验收小组成员名单

2赤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3赤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4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示范推广面积核定表

52025年赤壁市机械化助力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汇总)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

附件1

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工作专班及技术指导与验收小组成员名单

一、工作专班

长:方高柏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袁建平赤壁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王立志赤壁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钱直荣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负责人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农机技术服务中心,钱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验收小组

长:袁建平

副组长:王立志  

员:钱直荣  

技术指导组

长:王立志

副组长:钱直荣  

员:黄魏会明    吴大见  宋双来  

附件2

赤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公斤亩、元

申报主体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种植面积

示范社(场)层级

成员数(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1

面积

2024年单产

2025年目标单产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2

面积

2024年单产

2025年目标单产

粮油作物品种名称3

面积

2024年单产

2025年目标单产

采用主推技术1

面积

亩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2

面积

亩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3

面积

亩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4

面积

亩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采用主推技术5

面积

亩投入成本

申请补助资金

备注:1.种植面积指主体(含农机类专业合作社)名下土地流转生产经营面积(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

2.示范社(场)层级填写县级、市(州)级、省级或国家级;3.成员数填写合作社成员数或家庭农场成员数。

附件3

赤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专项实施期

一年

省级财政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50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50万元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3(%)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个数

≥4家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

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单产增幅(%)

≥2以上

主推技术推广面积(亩次)

5000以上

备注:此表由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根据申报类别分别据实填写。

附件4、赤壁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示范推广面积核定表

乡(镇)  村(盖章)     填写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村(组)

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示范推广(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1







2







3







4







合计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实施主体保存,一份用于乡镇公示,一份交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2.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1. 村委会(签字盖章):    乡镇(签字盖章):

附件5:2025年赤壁市机械化助力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汇总)

填报单位: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主体

负责人

姓名

地址(到村)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品种

面积(亩,含轮作复种)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单产水平(斤)

单产增幅(%)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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