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63号),下达我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743万元,其中: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资金443万元、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建设虾稻示范基地补助 300 万元。为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推动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79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4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赤壁市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一、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1、补助资金金额及要求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资金443万元,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按每亩 1500 元标准进行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
2、资金补助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推动我市200亩及以上连片池塘及单个精养池塘改造治理,重点用于建设生态沟渠、人工复合湿地、曝气池、微生物净化池、过滤坝、水质净化设施和水质监测设备等。建成后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在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基础上,要优先支持重点湖库及保护区周边精养池塘的连片治理。鼓励以同一排水沟渠为基准,采取区域化、连片化思路,整村、整乡、整市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3、实施地点及规模
赤壁市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3200亩。 其中:赤壁市马狮湖渔场精养鱼池及辐射片区2200亩、赤壁市神凤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辐射片区1000亩。
二、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建设
1、补助资金金额及要求
按每亩 1500 元标准,单个繁养分离示范基地补助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 50%。
2、资金补助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建设稻虾示范基地,对连片2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实行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繁养分离模式。主要对育苗田改造500亩、育成田标准化示范工程改造1500亩、购优质小龙虾亲本、虾苗、增养机等养殖设备以及绿色防控尾水治理工程等,项目根据核心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现有生产条件和建设需求合理布置工程建设内容。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位于赤壁市车埠镇盘石村的赤壁市盘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