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9-25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的决定》;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

4.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等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5.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

6.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市贫困现状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8.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项目库的建设,并编制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10.对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加强移民后扶政策宣传。

11.负责管理各项移民专项资金,对其拨付使用实行监督检查,接受国家、省、咸宁市的稽查和审计。

12.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信访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13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2人。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仅为本办公室机关,无下属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

1.综合股

调查了解扶贫、移民政策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移民后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承办机关人事、劳资、财务、机要档案管理;负责文印收发及行政、车辆、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完成和督促检查主任(局长)办公会、机关工作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各项共性迎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扶贫股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扶贫开发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筛选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申报项目,动员、指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3.移民股

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水库、移民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移民后扶项目库建设;筛选移民后扶申报项目;负责三峡工程试验坝(陆水)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第二部2018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出分别总计5465.86万元6106.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2.59万元4247.45万元分别增长115.76%228.48%。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6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78万元,占9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7.08万元,占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0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4万元,占3.44%;项目支出5896.31万元,占96.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5448.78万元6089.3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84.37万元4230.81万元,增长112.48%227.64%。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30.81万元,增长227.64%。主要是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7万元,占0.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2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6049.23万元,占99.3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5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3.17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6%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经法定程序,调增了扶贫专项项目资金的收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06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精准扶贫指挥部三公经费未列预算支出,后经法定程序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未安排及发生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2万元。本年度单位公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13万元,增加31.48%。主要是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及接待各级扶贫的检查,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4个、来宾6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6万元,减少13.28%。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准扶贫指挥部项目招待减少。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

我单位共组织对“扶贫专项资金”等4个一级项目和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750.63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包括:扶贫村出列奖励资金、贫困村扶贫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南漳县长坪镇园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电站项目等。

1.全年完成10个贫困村出列、16631人贫困人口脱贫。

2.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共97个。

() 完成及时率

年度工作任务都在规定的期限内圆满完成。

(四)质量达标率

年度设定的产出质量指标完成。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项目年初从产出和效果方面确定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指标的目标值,其中产出方面职责履行指标4项,效益方面履职效益指标4项。通过对比分析,所有指标年度实际完成值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六)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投入得分14分,过程得分31分,产出及效果方面履职效益44,总分89分。

2、主要结论

自评得分89分。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包保责任。全市采取了领导联系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干部联户帮扶等措施,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贫困户确定产业发展项目,指导扶持项目实施,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增收脱贫,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市直单位签订了精准扶贫责任书,坚持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领导不更换、工作队不撤出。

2)严格督办考核。为了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工作作风的转变,2月下旬,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开展的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进行了督查;6月至7月,先后接受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方位的督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交叉检查,接受了咸宁市半年督查和考核,省、咸宁市对我市的精准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6月上旬,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直6个部门(宣传部、市委督查室、政府办公室、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审计局、财政局)对16个乡镇开展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风督查;721日至27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对全市16个乡镇(办、场),70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3个,非贫困村47个)进行了半年考核评估,督办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考评重要依据。

3)效果日益呈现。今年以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重点问题和专项问题督查、工作例会交办、重点问题约谈、授权第三方抽查考核,接受省、咸宁市的交叉检查和专题督办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在全市形成了精准扶贫工作的高压态势,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的平衡发展、有序有效推进。

4)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库区山水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产业格局。积极推动移民合作组织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能人带资入股参与移民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企业与移民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库区产业扶持工作。

5)认真抓好移民培训工作,拓宽就业门路。加强移民就业技能培训,提升移民素质,增强移民自身造血功能。加大移民劳动力转移力度,有序引导移民土地流转。发展移民镇(村)电子商务,推动互联网与移民产业的融合,拓宽移民创业就业渠道。

6)实施整村推进,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整村推进,整治村庄环境,完善生活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建设“生活舒适、生态宜居、生产高效、人文和谐、管理民主、特色鲜明”的移民乡村。

7)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对移民项目、资金的稽察审计、监督检查及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建立健全移民政策法规执行监督机制,巩固和扩大政策实施效果。

8)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移民和谐稳定。加强信访新规的贯彻落实,构建移民安稳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9)加大宣传力度,抓好移民宣传工作。挖掘移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释放移民“正能量”。开展创建“移民创业之星”、“和谐移民新村(社区)”活动,评选推介一批“移民创业之星”和“和谐移民新村(社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8万元,比2017年减少15.01万元,减少47.82%,主要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16.38万元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6.3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2017年下降15.01万元,下降47.82%,主要因为主要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68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水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0.1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4.62万元,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3.7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分享到:
./t20191010_1844291_xzapp.shtml
./t20191010_1844291_xzxx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