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工作的决定》;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
4.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等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5.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
6.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市贫困现状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8.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项目库的建设,并编制安置区扶持资助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10.对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加强移民后扶政策宣传。
11.负责管理各项移民专项资金,对其拨付使用实行监督检查,接受国家、省、咸宁市的稽查和审计。
12.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信访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1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12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2人,其他人员2人。
(三)内设机构
1.综合股
调查了解扶贫、移民政策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移民后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承办机关人事、劳资、财务、机要档案管理;负责文印收发及行政、车辆、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完成和督促检查主任(局长)办公会、机关工作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各项共性迎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扶贫股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扶贫开发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筛选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申报项目,动员、指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开展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3.移民股
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水库、移民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移民后扶项目库建设;筛选移民后扶申报项目;负责三峡工程试验坝(陆水)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为开发办公室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2533.26万元和185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8.76万元和1074.9万元,分别增长69.32%和137.04%。主要是增加精准扶贫项目费用及扶贫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3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85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41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78万元,占11.88%;项目支出1638.19万元,占88.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2564.41万元和1858.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9.91万元和1074.49万元,增长69.32%和137.04%。主要是2017年中央、省、市政府增加了扶贫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4.48万元,增长137.04%。主要是2017年中央、省、市政府增加了扶贫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4万元,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1817.92万元,占97.82%;住房保障(类)支出5.6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82%。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经法定程序,调增了扶贫等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78元,其中:人员经费18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精准扶贫指挥部三公经费未列预算支出,后经法定程序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9万元,占3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3万元,占6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03万元,增加40.12%。主要是增加精准扶贫指挥部车辆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8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6.12万元,增加584.68%。主要是2017年度增加了精准扶贫指挥部支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果;三级指标28个,共涉及资金50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精准扶贫”、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产出和效果:根据项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而设置。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侧重于扶持就业、带动就业、推进市定五项重点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避免设置含糊、不可量化、难以考核的绩效指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20.79万元,为预算的8.4%,比2016年增加 31.4万元,涨16.58%,主要因为主要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9万元,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3.6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3.26万元,邮电费0.8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4.1万元,委托业务费4.76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3.26万元,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3.0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三公”经费超年初预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6.89万元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公务接待费3.3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6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公务接待费7.23万元。扶贫办“三公”经费超预算原因为:
1、新增加职能使“三公”经费超出预算。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赤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精准指)从市农办迁至市扶贫办办公,工作经费也拨至扶贫办账户中一起使用。在此同时,市扶办(移民局)与精准指一起搬迁至市交通局10楼办公,搬家时新装修和添置必要办公设备增加了费用。扶贫办与精准指一起办公后,各级的调研、检查、会议增加了“三公“经费支出。
2、新增加公务用车使“三公”经费超出预算。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又下拨一辆公务用车给精准指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3、新增加人员使“三公”经费超出预算。一是2017年进行财政预算时,市扶贫办在岗在编人员为8人。2017年5月至9月,市委组织部先后调王精华、毛行昊、汪游洋、罗四立等4名同志至扶贫办工作。二是2017年8月,市委选派了李艳平、王艳生、宋军10名同志工作到精准指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农林水(类)行政运行(项)支出:反应(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农林水(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类)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