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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7打印文章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理念的正确领导下,赤壁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普法学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依托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持续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全年组织学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27部,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宪法5次,在第十一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37人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持续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每年举行“政策法规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未保中心开放日”等活动。在情人节、妇女节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婚姻家庭、优生优育等主题宣传。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村(社区)巡回宣讲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引导居民树立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理念。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优化政务监督环境,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全市社会组织共计243家(含基金会2家),其中:社团15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7家。2024年应参加年检234家,已年检220家,年检率达到94%。持续整治非法、“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督促6家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

二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制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管理,引导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发挥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目前,全市187个村(社区)已培育发展1300个社区社会组织。

三是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发挥自身行业优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法律实践。2024年,共计有赤壁市曙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九雅女子学苑、万德社工服务中心等10多家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法治文化宣传,参与人数1200多人次。

(三)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殡葬执法改革规范殡仪馆和公墓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杜绝捆绑、分拆或强制诱导服务消费,主动降低丧葬用品售价,下架2000元以上骨灰盒。持续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散葬乱葬坟墓整治,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普惠制。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普惠制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域范围内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费用即时免除,2024年共为628人减免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76.4万元。

三是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市殡仪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不断健全殡仪设施功能,大大提升了殡仪服务水平。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13处,墓位2717座。

(四)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高效发挥法律顾问参谋职能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制定详细的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意见采纳机制和考核标准,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有章可循。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会议,讨论法律事务,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高法律顾问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法律顾问提出的对重大决策、合同、文件等审查要求,都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

二是加大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协调法律顾问到机关开展法律辅导报告、行政执法讲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活动11次,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法律顾问提前参与,从法律适用、证据效力等方面把关,确保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处罚幅度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当,从源头防范风险,做到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五)全面强化法治担当,筑牢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事业单位协同抓,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及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法治相关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对涉及民政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规范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少数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以行政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现象,忽视了民政系统本职业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成效化完成就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普法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入。在普法宣传方面缺少亮点,法治宣传比较单一,研究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相对较少,普及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

3.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理论储备不足,用法技能不熟,运用新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任务。市民政局将持续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1.领导带头,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领域。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2.规范执法,提升民政法治公信力。加强民政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建立健全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协同的民政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动态更新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合规。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合法、公平、公正。

3.普法宣传,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一老一小”、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利用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关键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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