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南酸枣省级林木良种采种公告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南酸枣省级林木良种采集工作,保障造林绿化、林木良种供应,规范辖区南酸枣采种秩序,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杜绝乱采滥摘、损毁林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辖区年度南酸枣采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种范围
本次合法采种区域为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尖峰山和紫藤谷南酸枣良种基地以及陆水林场范围内挂牌优良南酸枣母树。
严禁采收陆水林场域外及域内未划定采种区域开展采种作业。
二、采种时间
本年度南酸枣采种期限自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采足4500公斤合格品为止,超量立即停止一切采种作业。所有采种人员需严格遵守时间和任务规定,合理安排采种工作。
三、采制种规范要求
1.经合规签订协议参与采种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坚持科学、合规、保护性采种原则,优先采集成熟饱满、品质优良的种子,保障种子质量,满足育苗造林标准。
2.采种作业过程中,只捡拾自然成熟优质落果,严禁攀爬折枝、截砍树干、大面积损毁树冠等破坏林木生长的行为,严禁连根损毁母树,最大限度保护采种母树及周边植被生态。
3.采种作业人员需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遵守林区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规高空作业、危险区域作业,杜绝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
4.采收种子沤烂洗净晾干,严禁药物浸洗,导致污染环境、药害种子。
5.成品种子种形完好,外观颜色偏红、种黄或灰白,净度100%,含水量10.94%(容许差距0.4%),严禁破种、纯白或黑种、杂质、含水量超标。
6.采制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所有采种人员须自觉接受林场、林业管护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现场管理工作。
四、严禁行为及处罚规定
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非采种区域、非采种时段私自采种;严禁盗采、抢采集体及个人合法管护的林木种子。
2.严禁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子、幼嫩未成熟种子,杜绝掠夺式采种。
3.对违反本公告规定,乱采滥摘、损毁林木、破坏森林资源、违规作业的行为,我场将联合林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造成林木损毁、生态破坏及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鼓励规范有序开展合规采种工作,共同守护林区生态资源,维护良好的采种秩序。
2.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违规采种、毁林采种等违法行为,可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715-5285001
特此公告。
赤壁市林业局
赤壁市国营陆水林场
2026年8月18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