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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柳山湖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2-24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全镇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速度、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全镇各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镇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本学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督促全镇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初中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镇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素质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镇素质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素质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镇各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7、指导全镇中小学校、幼儿机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8、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上级部门一起做好全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全镇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镇中小学及学前教师的推荐、考核、任用工作。统筹管理全镇各类学校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镇的招生计划,协调管理招生工作。

10、指导、协调全镇各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柳山湖学校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柳山湖镇小学

2、柳山湖镇中心幼儿园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分别总计293.97万元和293.97万元。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82.92万元和83.28万元,各减少了22%22.07%。收入和支出主要是减少了小学教育投入及学前教育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3.9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75.33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08.1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54),其中:基本支出231.64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34.24万元,小学教育支出197.40万元),占78.80%;项目支出62.3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41.09万元,小学教育支出10.7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10.54万元等),占21.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293.97万元和293.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82.92万元和83.28万元,各减少了22%22.07%。收入和支出主要是减少了小学教育投入及学前教育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9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75.33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08.1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5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82.92万元和83.28万元,各减少了22%22.07%。收入和支出主要是减少了小学教育投入及学前教育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9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75.33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08.1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5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用于教育支出293.9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75.33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08.1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54),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3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8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75.33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08.10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54),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6%。决算小于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部分资金形成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4元,其中:人员经费20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决算数略有减少。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柳山湖学校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我单位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中心学校校长刘骞任组长,中心学校会计魏学林任副组长,相关老师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单位2020年收支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上报固定资产月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反映教育局及中小学的基本支出。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局二级单位及中小学的事业单位(包括教育局本级、7个二级单位及26个决算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教育系统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教育系统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二十一、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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