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产品质量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夯实和筑牢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根据赤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赤市联发〔2021〕1号)文件要求,赤壁市交通运输局、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市交通运输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发布)第四条、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范围
赤壁市范围内一级公路、规模较大(8km 以上)二级公路、独立大型桥梁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三、检查重点
(一)交通运输部门检查事项
原材料抽查包括钢筋、水泥、沥青、粗集料、细集料、板式橡胶支座、锚具夹片、钢绞线等。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包括路基工程弯沉、压实度、支挡工程断面尺寸、支挡工程砂浆及混凝土结构强度,路面工程平整度、厚度、强度、沥青路面弯沉及压实度,桥梁工程混凝土强度、受力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和主要结构尺寸,安全设施工程立柱壁厚度、波形板厚度及护栏横梁中心高度等。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事项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期限、经营场所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检查。
本次检查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动生成《交通运输产品质量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确定内容为主,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也可携带自制的其他检查表。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1年12月前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赤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系统随机分配的检查人员实施检查;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抽查结果公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联合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实施检查的牵头部门汇总确定抽查检查结果,并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后续问题处理。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次联合抽查部门监管职责的,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防止监管脱节。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密切沟通,互相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按计划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二)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内容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赤壁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遵守监督检查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由被检查单位承担任何费用。监督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