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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流域赤壁市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2-03打印文章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长江流域赤壁市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赤壁市赤马港街道、中伙铺镇、蒲圻街道、茶庵岭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34.2km、生态步道7.2km、生态沟渠6.88km,污染底泥清理10万m3,污水主管网12.57km等。生态护岸工程涉及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中伙铺镇、蒲圻街道办事处、茶庵岭镇共4个乡镇。新建生态护岸长度共34.2km。生态步道工程涉及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中伙铺镇、蒲圻街道办事处共3个乡镇。新建生态步道长度共计7.2km。生态沟渠涉及中伙铺镇、茶庵岭镇2个乡镇。新建生态沟渠长度共计6.88km。污染底泥清理涉及赤马港街道办事处污染底泥清理10万m3。污水主管网涉及赤马港街道办事处、蒲圻街道办事处2个城镇,其中赤马港街道办事处铺设DN500主干管5.8km,蒲圻街道办事处铺设DN500主干管6.77km。项目总投资10611.09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主要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清淤恶臭、混凝土搅拌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尾气。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在污泥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式运输车辆等措施减少扬尘及恶臭污染。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为机械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堆存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办公生活污水。

机械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排水收集后经沉沙池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及其他工程利用不外排;淤泥堆存废水采用场地硬化与防渗,四周设置截水沟和围堰,收集并导流至污水收集池加入PAM后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回用于脱水作业、车辆冲洗或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已有设施解决。

)强化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

通过施工区设置隔声屏障、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禁止鸣笛及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河垱、坝体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河道淤泥和机械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

施工弃渣在弃渣场堆放完毕后,将弃渣场剥离表土回填依据原占地类型进行复耕;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一般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在莲花塘村旁设置淤泥堆场,采用生物修复法修复+土工管袋对淤泥进行脱水,淤泥干化后由汽车运输至赤壁市废弃矿坑空地进行覆土绿化,以及与腐殖土掺合发酵制备营养土;废机油由修理单位及时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选尽量择枯水期施工,缩短施工时间,避开春末夏初鱼虾类等渔业资源集中繁殖的产卵、索饵期,减少由于水下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渠道边坡和工程施工场地开挖坡面种植植被绿化,加固岸坡,以防水土流失保证原有的生态功能不降低;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进行恢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6130

附件:
./t20260203_4243882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