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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赤壁柳山80MW风力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12打印文章

华润新能源(赤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华润赤壁柳山8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柳山湖镇、赤壁镇、车埠镇、余家桥乡。项目总装机规模80MW,共设计16处风机点位(13正选3备选),安装13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限功率5.0MW);新建道路20km;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全长约24.1km新建220kV升压站配套一台80MWA主变;本工程总占地20.2551hm2,其中永久占地1.1203hm2,临时占地19.1348hm2。项目总投资8200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占地范围,在无法避让情况下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电磁

做好电磁防护措施。优化升压站内设备及线路布局,确保升压站周边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须按规定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生态

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临时用地选址、道路设计,做好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堆放的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相关复垦复绿工作;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越线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

(三)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工程应避开大风天施工,回填土及临时堆料按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围挡、覆盖及洒水措施;严格落实运输车辆遮盖、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四)废水

加强水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挖填施工,防止施工时泥土随地面径流进入附近地表水体;施工时应做到“先防护,后施工”,在施工场地汇水区域下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营地应设置沉淀池,施工现场机械冲洗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沉淀的泥浆及沉渣用于场地平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灌溉灌溉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五)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建筑废料用于回填厂区内检修道路;项目运行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认真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噪声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的管理,避免交通噪声扰民;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确保风机和升压站周边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风力发电机基座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

(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针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环境监理。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事故油池防渗处理,进一步优化事故油收集管网的设计,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会溢流外环境。事故时产生的废油和含油废水经收集后,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七、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30

附件:
./t20260112_4200322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