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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壁康安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15打印文章

赤壁康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赤壁康安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中伙铺镇中伙社区旁,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为精神病二级医院,核定床位260张。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影像医学科等。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病区,不接收传染病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医废暂存间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

污水处理站池体采用密闭形式,通过抽风机将臭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周边绿化,建立多层绿化防护隔离带,形成绿化屏障,阻隔恶臭扩散的途径。

医废/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少量臭气通过采取密闭储存,紫外灯消毒,及时清运加强自然通风等方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排放限值后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烟风机抽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住院部医务人员门诊部医务人员门诊检验科、纯水制备废水、养老楼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清洁废水和综合楼生活废水。

本项目病房废水、住院部医务人员门诊部医务人员门诊检验科、养老区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洗衣房废水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规模为90t/d),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综合楼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预处理标准”和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站水泵、风机、发电机等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和4类(北侧)标准。

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食堂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收运处置,日产日清。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废包装材料和纯水制备系统废滤料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回收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水站栅渣及污泥、废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其中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栅渣和污泥、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废、危废定期交有资质回收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总量控制

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093吨/年、氨氮0.109吨/年。以上新增总量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企业应按照规定在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t20250915_4064671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