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市茶庵岭镇八王庙村羊楼洞茶文化生态产业园。原《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5月17日取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关于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2〕20 号)。因在实际建设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导致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增加超过10%以上,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后,项目建设内容不变:取消现有锅炉房,将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0m2闲置厂房改建为锅炉房,增设一台4t/h的燃油蒸汽锅炉,并将现有2t/h燃煤蒸汽锅炉改为燃油蒸汽锅炉移至新锅炉房留作备用,同时在新锅炉房外西侧设置占地面积约为20m2的地埋式燃油储罐区,储罐容积为30m3。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锅炉燃烧废气。
储罐呼吸废气经地埋式双层储罐、厂界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燃油锅炉采用轻质低硫柴油,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树脂再生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内地面清洁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锅炉等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带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柴油储罐定期清理产生的油泥。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指标
本项目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517吨/年、氮氧化物:0.624吨/年、VOCs:0.178吨/年、烟(粉)尘:0.088吨/年。企业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无需另行购买。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