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环境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5【打印文章】
按照赤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赤壁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和赤壁市“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 8月对全市范围内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抽查的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部门
1.联查发起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2.联查配合部门: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检查范围
城镇污水处理厂
四、时间安排: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29日
五、抽查事项
(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抽查事项
1、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2、执行排污许可证情况;
3、污染防治设施(含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5、环保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含环保设施运行运维台账、污泥处置台账等)
(二)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事项
1、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情况;
2、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六、执法人员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七、工作要求
1、配合部门要按照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在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2、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对象有违反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赤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咸宁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