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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环境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5打印文章

按照赤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赤壁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和赤壁市“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 8月全市范围内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抽查的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部门

1.联查发起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2.联查配合部门: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检查范围

城镇污水处理厂

四、时间安排:

2025818日至2025929

、抽查事项

(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抽查事项

1、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2、执行排污许可证情况;

3、污染防治设施(含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5、环保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含环保设施运行运维台账、污泥处置台账等)

(二)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事项

1、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情况;

2、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执法人员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工作要求

1、配合部门要按照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在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2、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对象有违反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赤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咸宁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2025818

附件:
./t20250925_4072240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