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市序号30)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咸宁市序号30)“全市‘十四五’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全市‘十四五’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
二、整改目标
认真落实《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2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赤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2025年,分别完成1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
3.完善成效管护机制,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营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市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咸宁市每年下发的任务要求,2024年至2025年分别完成15个村(咸宁市下发任务12个)和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5%,年度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全市行政村总污水治理率达到65%,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档”,形成农村环境整治验收资料,现已通过2024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市(州)交叉评估工作。
(二)推进项目落实。持续推进赤壁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完成,目前,7条国家级黑臭水体已高标准完成,整治水体水质达标,项目区域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改善,4月底完成验收,补充完善了7条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后的水质监测、群众满意度、工程效益等资料。2025年我市结合各渠道反馈的情况,谋划的2025年赤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落地,正在实施推进中。同时监督相关乡村完成“赤壁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共计70万元),目前相关项目正在验收中。
(三)开展赤壁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运行维护项目实施(80.784万元),协调全市66个有动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统一运维管理,目前责任单位已完成整改移交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长效运维管理,形成管理机制与考核规范,确保设施发挥绩效。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市‘十四五’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已于10月29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4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江磊
联系电话:0715-5882079
联系地址:赤壁市营里街121号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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