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中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7【打印文章】
我局于2024年8月9日对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中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咸环赤审字〔2024〕24号)。
2025年4月15日,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注销<手机中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申请》,因该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以及市场环境变化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建设,申请注销《关于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中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4〕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关于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中框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4〕24号)行政许可文件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