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赤壁市第一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赤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收回赤壁市第一中学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告如下:
赤壁市第一中学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蒲圻办事处赤壁大道赤壁市第一中学茶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608.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不动产证书编号:鄂(2023)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2242号。
因赤壁市第一中学自身原因,自愿放弃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其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由赤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依法将该地块纳入政府储备。
特此公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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