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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05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管理、批后监管及监察工作。

16.承担市规划委、市土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归口管理市林业局。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20.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煤炭矿井关闭监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和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进行监督;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本级规划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收储、评估、用途管制、土地转用征用、土地出让、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等工作和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审查、规划许可、验收核实等管理工作,并依法依规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和二级单位构成;

(一)、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赤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赤壁市国土整治局

(二)、内设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和地理信息股)

    (3)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4)国土空间规划股。

(5)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6)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7)行政审批法规股。

第二部2019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分别总计58017万元60073.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总计增加43451.89万元和支出增加 38780.78万元分别增加298.32%和增加182.13%。主要原因;1、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2、由于政府将土地收储职能划转增加土地收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007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5万元,占6.93 %;项目支出55909.53万元,占93.07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分别总计58017万元60073.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总计增加43451.89万元和支出增加 38780.78万元分别增加298.32%和增加182.13%。主要原因:1、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2、由于政府职能划转,增加土地收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0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68.52万元,减少52.9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0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农林水支出102.05万元,占1.96%;2、其他农林水支出96.18万元,占1.8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79.76万元,91.7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7.4万元,占4.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22.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3.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7.83 %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1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6.13万元,占15.1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84.8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减少 0万元,减少0 %。主要是没有出国考察工作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增加2.01万元,增加46.52%。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原国土局与规划局合并,增加了1辆原规划局的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10个、来宾 39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0.49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我单位重点组织对赤壁市不动产登记外业修补测补充权籍调查项目”、“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2019年地质灾害监测及治理项目”“2019年赤壁市土地储备资金项目”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51850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赤壁市不动产登记外业修补测补充权籍调查项目年度目标:做好不动产测绘及权籍调查,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项目阶段性工作完成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效益明显,项目整体自评得分85分。

2、赤壁市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较好,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效益明显,受益农民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自评得分91.5分。

3、赤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较好,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效益明显,受益农民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自评得分89.5分

4、2019年地质灾害监测及治理项目因未竣工验收,资金执行率较低为9.73%,项目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招投标管理规范,项目效益明显,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自评得分79.9分。

5、2019年赤壁市土地储备项目计划完成18项,实际完成18项,完成比例100%,资金使用率为100%,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拆迁户满意度高,项目整体评分90分,评价类型为“优”。

后续改正措施:1、今后在项目论证、规划设计中,应该考虑更全面、判断更精确、对某些关键数字保持保守的设计。2、在以后工作开展多宣传、多让群众参与到相关工作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权衡,促进工作。3、在工作开展中用一个中肯的态度,在目标订立方面争取做到更科学与可行性更高。4、实际工作开展中,如果有具体变化,第一时间做调整变更,做明确的解释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7.75万元,为预算的65.68%,2018增加40.32万元,增加18.54%,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出 257.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主要为办费  12.84万元,印刷费  0.52万元,水电费9.6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物业管理费1.41万元,差旅3.5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维修(护)费 7.1  万元,会议费   0万元,培训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92万元,劳务费 1.76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 119.55万元,福利费 3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他交通费61.39万元税金及附加2.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3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00.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7.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赤壁市土地收购中心、赤壁市国土整治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土地自然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登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国土整治(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的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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