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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7-29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

14.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管理、批后监管及监察工作。

16.承担市规划委、市土资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归口管理市林业局。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20.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煤炭矿井关闭监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和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进行监督;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本级规划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收储、评估、用途管制、土地转用征用、土地出让、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等工作和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方案审查、规划许可、验收核实等管理工作,并依法依规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内设机构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7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和地理信息股)

(3)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4)国土空间规划股。

(5)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6)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7)行政审批法规股。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5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311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5人,其他人员0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抓两条主线

一是紧紧围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谋划“山水林田湖”自然资源全要素调查、登记、确权等工作,建立健全所有者权益体系。

二是紧紧围绕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双评价”为基础实现市、乡(镇)、村三级规划编制全覆盖,实施国土空间梯度开发管制和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二)、推进三项改革

1.探索自然资源改革。启动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重构国土规划体系,认真探索“多规合一”的统筹协调机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科学规划好赤壁经济发展新空间

2.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建立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有效监管。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提速上突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工作。在“放”上加大力度,在“管”上推动创新,在“服”上提升水平,实现除法定期限外其他审批、许可环节办结时限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加大“网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力度,推进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实时交互共享,全面推行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服务,巩固提升与税务等部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切实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三)、聚焦八项工作目标

1聚焦服务经济发展,增强用地保障能力。

创新用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增存挂钩”“增减挂钩”释放用地空间,全力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省、市专项用地计划,保障我市各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完成3000亩用地报批工作。

1积极探索“增存挂钩”工作。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2008-2018年报批的217个批次、766个地块、31224亩建设用地进行了内业核实;对2009-2015年的59个批次、105个地块、共计4257亩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外业调查和实地核实,结合实际情况分别拟定了处置办法,一是加快供地处置2100亩。二是招商引资消化1000亩。三是宣布注销失效1148亩,该批土地宣布失效或撤回后,可释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17.5

2积极推进“增减挂钩”工作。2019年第一批9个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模3048.4亩,拟新增耕地1873.7亩,496个地块,投资规模86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344个地块,竣工测量面积1368.6亩,占计划复耕面积的73%2019年第二批10个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模10692亩,投资规模3654万元;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规模5013.5亩,投资规模1439万元,计划6月底验收。第四批及第五批增减挂钩项目共6000亩,目前正在进行技术交底,计划7月份组织验收。

3扎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的指示要求。完成2018年第一批耕地占补项目报备,第二批耕地占补项目验收,同时通过全面资源调查再次申报19个耕地占补项目,目前已由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立项,预计7月底前完成实施和验收。在上述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可为我市储备耕地占补指标21256亩(其中水田12197亩)。

2聚焦耕地红线,守耕地保护底线。

我市耕地总面积2017年末耕地总量61.925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5.8295万亩,上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为58.42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面积45.7995万亩。

1完成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市政府与镇、办、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场与村组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保护责任层层压实。

2突出保护重点,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我市全域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83万亩,今年新埋设界桩1300个,全市累计埋设2800个,进一步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边界。

3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目前我市已确定划定规模10000亩,其中城市周边划定规模1000亩,正落实划定地块外业核查。同时开展了耕地等别评价工作。

4继续抓好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赵李桥片区的生态土地整治项目。赤壁市茶庵岭镇、余家桥等四乡镇、官塘驿镇十八里畈村等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经过验收整改

3聚焦节地增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土地市场运作。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并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二是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根据市政府研究的出让计划和方案,适时推出经营性土地出让。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各类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融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指标、标准农田补建指标等用地指标,建立平台,规范、有效开展用地指标有偿调剂工作。四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实现土地交易最大化,对项目服务“零距离”,对交易前后实行跟踪管理,特别是在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中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与经济开发区联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2019年上半年,已成交26宗地块,面积728.97,成交价为16307万元。正在挂牌工业8宗,面积为363.76,起始价为3661.53万元。已发布高铁旁4宗商住用地出让公告,拍卖文件已制作面积为282,起始价为36252.27万元,预计交易额突破5亿元。

4聚焦城乡规划,提升赤壁形象。

1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赤壁发展新空间。2019年计划完成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全市基础测绘“四全测绘”(全市域、全要素、全空间、全维度)建设;启动“三区三线”(三生空间、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工作;启动“多规合一”数据化城市管理平台;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套规划;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改造规划;完成传统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做好旧城给水、排水系统研究;完成城区12.26平方公里区域控规编制;启动乡镇总规及镇区控规编制工作,前期进行调研、摸底、收集资料、划定“三生”空间。

2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发展。严格按照局制定的限时办结制及全程委托代办制的要求,对进入行政许可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工作流程进行审查,规范报批资料。截至目前,共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项目17个,总建筑面积15.75平方米;初审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1项,初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17项;核定储备出让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出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25份。

5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子。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本着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管矿与治理并行的工作理念,着力在控制矿权数量、降低产能、依法管矿、恢复治理上用真功,逐步完善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一要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履行义务,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二要规范矿山企业关闭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环境污染防治、安全措施落实义务,杜绝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出现。三是重点抓好凤凰山片区地质公园的建设。凤凰山矿区地处蒲圻办事处城区,涉及城市居民生态环境和赤壁市的城市形象,积极与央企中节能集团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合作原则,共同投资建设赤壁市凤凰山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将其打造成为集绿色居住、健康养老、休闲娱乐、商业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涵养区,打造赤壁城市发展新空间。四是认真研究政策,积极谋划拟设新矿权投入,留足赤壁矿业发展新空间。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我局上报《关于创建绿色矿山试点新设矿权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增加资源储量工作方案》,为2020630后矿权设置提请谋划,做好相关规划调整工作。到2020年底保留4(包括华新水泥)的矿权,整治后总产能不能突破250万吨。

6聚焦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权益。

赤壁市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监测任务重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一是积极部署。更新调整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了重要部署。二是明确责任。指导各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督促各所与各监测点监测人签订了责任书。三是完善方案。各乡镇编制了《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要地灾点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在各重点地灾点正在竖立警示牌。四是全面排查。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区域、学校、交通干线沿线和工程建设活动场所等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五是及时预警预报。加强汛期和异常天气的预报,提前防范地质灾害。

7聚焦严查严控,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1扎实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2018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卫星遥感监测图斑330个,面积4292.6亩,耕地面积1480.298亩(基本农田面积295.635亩)。经初步核算,违法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远远超过了15%的约谈问责比例。5月初,执法大队已将全部图斑进行了分类,按不同类别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进行消化,争取达到上级不问责的比例。

2圆满完成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1264个“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全面进行核查,对已上报的三个“大棚房”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已通过了上级复核。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各类“大棚房”清理整治资料。

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金家山矿业公司非法占地”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配合市委政法委按时完成省委巡视整改销号任务。根据市扫黑办和咸宁市局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本系统、本区域、本职能、本岗位的涉黑涉恶风险点自查自纠活动,开展线索排查。目前,已向市扫黑办上报了5条涉黑涉恶线索,并对市扫黑办交办的二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核查。

4开展全市机制砂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我局执法大队共组织3次机制砂整治行动,共拆除机制砂19家。通过强制拆除一批非法机制砂(洗砂)厂,达到宣传教育、警示震慑一片的目的。全市机制砂厂疯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已经有神山、赤壁等乡镇部分机制砂业主主动关停,拆除机械设备。

5开展了全市石灰窑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自5月初对全市51个非法石灰窑启动立案程序,下达相关法律文书。配合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对赵李桥镇的42个非法石灰窑采取了专项行动,依法拆除窑体、拆除储存罐体等附属生产设施和机械设备、对石灰窑窑井进行填实掩埋等去功能化拆除。

6开展宗教用地的清理核查和祠堂用地清理整治,配合民宗局完成了2宗宗教用地立案调查。

7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转让、买卖土地行为。今年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1宗,对9宗到期案件依法组卷向法院移送。

8以“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纲领,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政务信息公开。

8.聚焦队伍建设,打造自然资源管理“铁军”。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原则,围绕党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政治学习这根主线,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打造成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铁军。一是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内部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及时上报重点工作廉政报告表,在清明、五一、端午重要节点进行廉政教育与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力建设高效、廉洁、和谐的国土。三是坚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专题融入其中,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双结合、双促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健身锻炼意识,提高身体素质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和赤壁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预算汇总构成。(赤壁市国土整治局等其他二级单位不单独列支,不编制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自然资源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5412.9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入预算2541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2.58万元(含非税收入685.63万元),占34.8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75.18万元,占31.78%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0%;其他资金6690.53万元,26.33%;上年结转1784.64万元,占7.02%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支出预算254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6万元,占22.34%;项目支出19736.33万元,占77.66%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5412.93万元,比上年增加7638.92万元,增长3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1.43万元(含非税收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75.18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6690.53万元,上年结转1784.6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城乡规划局整体合并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单位合并,业务量大,项目支出增加;三是部分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未决算,有结转结余资金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5412.93万元,比上年增加7638.92万元,增长30.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4.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24.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工资上调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支出增加;三是单位合并,业务量大,项目支出增加等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807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75.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2%;公务接待费支出34.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18万元,上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4.46万元,上年预算减少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培训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2.43万元,其中:办公费51.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37.11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差旅费58.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0.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73万元、工会会费40.07万元、福利费5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6%,比上年增加159.24万元,40.57%。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原规划局整体划转到我局合并人员增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8240.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15485.0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62.87万元。比上年增加2346.43万元,12.86%。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项目增加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279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545平方米,专用房屋4083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度持平。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597.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1.赤壁市不动产登记外业修补测补充权籍调查项目经费预算416万元,资金来源为赤壁市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依据是不动产宗地权籍调查及不动产房屋权籍调查。

2土地确权项目经费预算1181.2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依据是外业调查与数据库建设、监理费、农村两权登记费及黄盖湖国有农场确权工作经费。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1.赤壁市不动产登记外业修补测补充权籍调查项目经费预算416万元,资金来源为赤壁市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建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市、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互联互通的不动产数据、

2)年度目标:做好不动产测绘及权籍调查,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较好

2.土地确权项目经费预算1181.2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2)年度目标:补充调查农村房屋10万户,提交黄盖湖确权工作成果8类,完成17个镇、区、场农村两权确权登记。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较好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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