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赤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工作职能及主要职责
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9个,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对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监督管理局服务大厅。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省财政和市财政拨付的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承担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干部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规划。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个人建房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审批;建设项目预审核;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权的审批(含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用地的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续期的审批;土地登记审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局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四)规划股。
编制实施全市性及区域性的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制定、项目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五)土地利用管理股。
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审核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六)耕地保护股。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承担各类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查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包干工作;组织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承办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七)地籍管理股。
承担全市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的组织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土地统计的有关规定;调处市内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拟订全市土地调查、动态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和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集、汇总和更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八)矿产开发管理股。
承担市级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市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勘查资质;组织拟订地质矿产勘查规划计划;协助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并实施监督。
(九)地质环境股。
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重大地质灾害勘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和恢复治理;管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收储工作;承担全市地质公园、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统计;负责全市矿山储量的动态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全市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20个,主要职责:
(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受政府委托,负责土地征用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土地交易。包括土地收回、置换,土地整理“三通一平”,土地招标、拍卖,收缴土地税费,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和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等具体工作,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实现国有土地保值增值。
(二)国土整治局
理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耕地占地平衡,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三)执法监察大队
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的执行情况;
2、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通过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媒体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4、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违反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5、指导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土地矿产勘测规划院
地形测量;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五)土地综合开发服务公司
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效益综合开发提供服务
(六)基层国土资源所:
1、负责在辖区内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及其他矿产资源。
2、在市局的指导下,严格实施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依法保护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或协助上级机关处理土地和矿产资源权属纠纷。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对辖区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上级执法监察部门处理。
5、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占卜平衡。
6、负责辖区内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测绘管理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7、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管理和监督辖区内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8、协助市局组织辖区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9、依法管理和监督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工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10、组织监测、防治辖区内地质灾害和保持地质遗迹;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简介
1984年6月成立蒲圻县土地管理局,与蒲圻县农业局合署办公;1986年10月与蒲圻市农业局正式分家,升格为独立正科级单位;2002年1月与赤壁市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赤壁市国土资源局。
共有干部职工334人,其中退休82人。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土地利用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
事业单位20个,其中: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局属事业单位4个:市国土整治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综合开发服务公司、土地矿产勘测规划院;
基层国土资源所15个:蒲圻国土资源所、赤马港国土资源所、陆水湖国土资源所、官塘国土资源所、中伙国土资源所、茶庵国土资源所、新店国土资源所、赵李桥国土资源所、柳山国土资源所、车埠国土资源所、赤壁国土资源所、余家桥乡国土资源所、神山国土资源所、黄盖湖国土资源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33746.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725.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18.61万元、其他收入667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3.8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33746.6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420.45万元、项目支出30326.1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7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4万元、公务接待费44.79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削减不必要的“三公”支出,严格管理审核程序,“三公”经费较上年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