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39

发布时间:2026-10-12【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11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赤壁市平安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715—527027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陈伯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蒲圻街道斋公岭社区迎宾大道28号101铺

鄂(2025)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4166号

陈泽山

张 燕

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分享到:
./t20261012_5614304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