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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50397号

发布时间:2025-08-25打印文章

李红因保管不善,将2010A0320、(2011)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李红42232319770925****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蒲圻街道宝城路福泰隆时代广场2号楼3单元402室

声明人:李红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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