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因保管不善,将2010A0320、(2011)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李红42232319770925****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蒲圻街道宝城路福泰隆时代广场2号楼3单元402室
声明人:李红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