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锋因保管不善,将赤B005404、(2003)70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刘国锋42232319740823****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河北大道
声明人:刘国锋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