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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年第015号

发布时间:2025-08-14打印文章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赤壁市国用(2014)第3085号、赤壁市国用(2014)第2039号

赤壁市金马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1281002004GB00003W00000000、421281002002GB00023W00000000

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砂子岭社区河北大道南侧

(2024)鄂1281破17-1号

公告单位: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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