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民因保管不善,将2010B03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吴金民42232319720216****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河北大道明尚精英A区3单元102室
声明人:吴金民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