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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50317号

发布时间:2025-07-10打印文章

胡秋生因保管不善,将赤B004138、(2002)0031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胡秋生42232319600809****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陆水湖大道(赤马港中学职工宿舍楼)

声明人:胡秋生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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