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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50312号

发布时间:2025-07-08打印文章

魏勇军、谢宪英因保管不善,将赤壁市国用(2011)第270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魏勇军  42230219850324****

身份证明:谢宪英  50022519890114****

坐    落:湖北省赤壁市陆水湖街道陆水湖大道郡都小区2-05栋3单元501室

声明人:谢宪英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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